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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资和押金怎么拿回来?

咨询者 : fa117461 - 广东     时间 : 2010-03-21 16:22:18    状态 : 已解决



我是在网上看到的他们的招聘广告,广告上是说包吃住可带薪学习,不收任何押金。我前去应聘调酒学徒,我来到酒吧找到他们的负责人张经理,张经理告诉我需要收服装的制作费400圆,我就交了钱以后,他给我开了录取张条子让我两天后来上班,我两天后去上班,他说是宿舍没建好,这几天没地方住,张总说要不你在等几天,要不我们这有一个电脑操作员,你去做那个吧,工资是底薪1000加提成,你去做几天这边宿舍修好就把你调回来,我就来到他们所谓的机房,来后大概意思就是骗人出来吃饭,他们派女孩去接待,到他们所设定的场所去消费,刚开始说客人所消费的金额我们按10%拿提成,可我干了半个月这边的经理说没底薪,提成是7%,我给张经理打了好几次电话他说他在外地,这个事得等他回来再说,请问现在我应该怎样拿到我的工资和押金???谢谢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程向云   [北京]    13146603833

您好,找老板协商,不成,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报案给与解决吧,然后再到劳动仲裁委提请仲裁裁决,需要法律手段了。

2010-03-21 16:51:27

张宏图   [云南]    13508709534

您好,很同情你的遭遇,你可再通过打电话录音的方式给张经理进一步确定你的工资和押金的事。以此为证据协商或提起劳动仲裁,律师提示:      1、在没有直接证据或现有材料为复印件的情况下,可以考虑电话录音或现场录音。      2、录音之前,不要打草惊蛇。      3、录音之前,一定要梳理材料,挑选出需要录音的关键内容,不要遗漏。要这样想:对手不可能给我们第二次机会。      4、准备好录音设备,不要录了半天却录制失败。      5、谈话时态度、语气一定要和善。      6、录音完毕后要整理成书面材料,并克制成光盘(法院需要)。      7、要保留原始录音,如在录音笔中,不要删掉,因为可能要涉及录音鉴定。   8、为正义之事,合法录音。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六十八条 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第七十条 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三)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

2010-03-21 17:17:58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1.单位扣留你押金的行为是违法的,你有权全额要回来,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2.单位拖欠你的工资也是违法的,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2010-03-21 22:34:41

唐金发   [广东]    13929238495

首先,给了400元,对方是不是出了收据.其次,做的这些天,工资对方应当支付.你可以先和对方协商,对协商的内容进行录音举证,证明你在这里劳动过.如果协商不了,拿着录音向当地劳动局投诉,要求劳动局出面调解.

2010-03-23 10:3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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