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包工头欠我爸我哥三千多元工钱没还,2002年初(农历零一年年三十)我爸我哥再次去他家要钱 他又不给,我爸我哥就不走 他找本村四个男青年把门关上就打,包工头用酒瓶在我爸额头上摔碎,造成额头·眉头三处以上伤疤,大量流血。然后他又极其残忍地趴到我爸伤口上咬,后经过鉴定伤口累计长达八厘米。我哥浑身多处青紫。后包工头的父亲把我爸我哥送往当地镇卫生院治疗。他们要求私下解决,但只给医疗费和1000元工钱,并威胁我们说上面有人尽管去告。我们拒绝,去报案,做过法医鉴定。他在派出所有熟人,并且派出所收了我们双方贿赂,我们送了500元。几天后,派出所去他们家抓人,恰好我姐去他们村,听到村大喇叭通知包工头躲避,才知他们已提前串通好。我们家无钱无势,只能等。一晃八年多过去了,至今没有他被抓的消息。听说备案信息全国联网的,我爸怀疑派出所根本没把此案件入网。现在想尽快解决,苦无良策,不知从哪入手,跪求!!指点!
1.对方对你爸爸的伤害已经构成了轻伤,应该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派出所应该及时侦破案件,抓捕犯罪嫌疑人,可以要求主管部门督促其尽快破案。
2010-03-22 11:3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