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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纠纷问题!?

咨询者 : fa117515 - 吉林     时间 : 2010-03-22 11:57:41    状态 : 已解决



法邦律师您好: 我有一处房产 面积65㎡,于2009年欲出售,在年底12月份出售给张先生,但是因为我的房产证没办下来,当时不能交易,所以张先生给我一千元订金(我俩有个协议,订金和定金的区别我搞清楚了)。2010年年后,房产证下来我及时通知了张先生办理交易手续。他却一再推脱没时间,(拖了我一个月了)后来在我的一再追问下,张先生的妻子说购房款借出去了,让我能卖就先卖吧。我想咨询下他给我的订金我是否应与返还,是否有法律依据!还有如果按我俩签订的协议,申请违约方双倍赔付有法律依据没有!?

  另外 7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你没有违约的行为,不需双倍返还对方的定金;由于你一再催促买方办理交易手续,买方拒绝办理属于违约行为在先,他无权要求你返还定金,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根据上述规定,你无需退还其定金。买方要求你双倍赔付也没有法律依据。

2010-03-22 12:10:48

滕月辉   [天津]    13752274821

你没有违约的行为,不需返还对方的定金。

2010-03-22 12:3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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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所描述的情况,你并没有违约的行为,那么你就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2010-03-22 14:2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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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你已经清楚订金和定金的区别,你们没能签订买卖协议,你当然要退还对方的订金,但你如果因此而受到损失,可以向对方要求缔约过错的损失赔偿.

2010-03-22 14:29:27

于云波   [吉林]    13578741979

依据合同签订时候的违约责任条款处理,如果没有约定根据实际损失大小主张。

2010-03-22 17:06:25

仲玉华   [黑龙江]    15146366977

你好!你不用返还他定金,因为你没有违约.是他违约.你可以依约或按他违约给你造成的损失承担违约责任.

2010-03-22 19:53:25

张宏图   [云南]    13508709534

张先生违约,订金可不返还,该订金是不能适用定金罚则的,是不能要求双倍赔付的。

2010-03-24 10: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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