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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岗咨询?

咨询者 : fa319876 - 广东     时间 : 2012-01-26 11:12:13    状态 : 已解决



本人在某公司工作十余年,(合同是年年签的)由于对方突然中止合约,导致本人下岗。 根据《劳动法》公司可不可以对本人作出相应的经济补偿?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张勇   [广东]    13418954058

员工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原因不同,赔偿或补偿不同,具体你可以参考下面的观点: 若公司无合法理由辞退你,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 若公司有违法原因,您被迫提出离职或确实是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解除,是有补偿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若你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2012-01-25 18:32:42

李翠英   [广东]    13433031325

属于违法辞退的,从入职时起,工作满一年赔偿两个月工资。

2012-01-26 20:0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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