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时办理一张招商行信用卡,后因生意失败,欠下数万元未还,今年1月开始无力偿还,银行已经2次催缴,未收到任何书面说明,今天银行法务部门员工来电话说已经报案,并在本周内将刑事立案,现咨询以下问题: 1、今日还与银行工作人员协商能否每月还5000-10000,逐月还清,被要求必须今日一次还清,我这样还属于恶意拖欠吗?真的会被判刑事犯罪吗? 2、银行工作人员告知如今日未还清就不用费力还一部分了,会按全额欠款起诉,这是否真实?如明日主动还5000元还会被刑事调查或拘留吗? 3、从现在到提起刑事公诉会有多长时间?避免被认定为刑事犯罪需要注意那些? 4、银行是否应有书面说明寄至才起诉?在什么时间之前全部还清会免于被起诉?
1.你与银行协商积极进行还款,要求银行不报案,公安局才可以不追究你的责任。 2。你已经偿还一部分了,银行无权按照全款起诉。需要银行撤案,公安机关才能不追究你的责任。 3.正常,只要对方报案了,公安机关一周内会立案的。你最关键的事情就是让银行撤案才行。 4.时间问题这是银行决定的事情。你向银行表明一定要分期还款,争取取得银行的谅解是上策,因为决定权在于银行。
2010-03-23 15:5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