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请专家解答,我婆过身,在广州芳村有一房产,遗下有三姐弟分,但最小的弟弟想独占,所以现在房产证还末能回来. 房产,地址是芳村东沙大道紫翠二街4号403房是教育局的房改房
依据继承法三姐弟有权继承。
2012-01-26 21:32:34
协商不成的,可以诉讼解决,三姐弟应均分此房产。
2012-01-27 13: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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