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去年办的新房权证,他有20年前的久房权证,道第以谁的
法院判案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从单个房产证看,都是政府颁发的,都应该有法律效力,但这又是矛盾的。一般说来,最新颁发的房产证,应该消除旧房产证的法律效力。但现实又是复杂的,不排除旧产权证的持有人仍是所有权人的可能性。这就要审查新房产证颁发过程中,是否核实了产权人,以及旧房产证的持有人是否能够证明他本人是合法的所有权人。
2010-03-23 18:16:07
本案应该看房产管理部门登记的产权人为谁,房产管理部门登记人如为你,房产就是你的,如果房产管理部门的登记人还是他的,房产就是他的。 另外,因为颁发房产证是具体行政行为,并且具体行政行为一经做出即有效力,非经依法撤销不丧失效力,所以本案房产权证虽新,但不一定效力强。 详细情形,建议你电话咨询:010-85656948.
2010-03-24 14:5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