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父亲在县医院做白内障手术,第一次手术眼睛看不见,第二天检查发现眼里有残留物,,要求第二次手术,术中后导致后囊膜破裂,无法植入人工晶状体,所以放弃植入。现在眼睛不但没治好术前更糟糕。请问这属于医疗事故吗?院方需要负责吗?等待解答,谢谢!
是否属于医疗事故要经过专门的鉴定,自己认为是医疗事故法院不会采纳。如果鉴定为医疗事故,医院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012-01-30 17:4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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