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认识一个多月就结婚,结婚第二天就分居,之后女方就因为种种原因不回来了,都是生活中的小事。举行仪式给了 她家80000现在还能拿回多少?我们没领证,就举行了仪式。要是起诉的话这属于骗婚吗?受法律保护吗?我该怎么办?请各位专业人士指教,谢谢、
按你说的情况,你与女友没有领取《结婚证》,只是举行了仪式。那么,你们之间不属于合法夫妻关系,无需起诉离婚。按现行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鉴于你与女友已经举行了结婚仪式,并且已经同居。尽管时间很短,但毕竟女方在典礼过程中也有一定的消费开支。你要想将彩礼款全部要回,恐怕法院也不会支持,但绝大部分还是能够判令返还的。
2012-01-28 19:49:25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012-01-30 16:2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