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车一台,已买两年了,有门面,是租的,店里有很多台广告设备,广告材料,家里有很多电器,是自己的老房子,另外还有一套房子,是写的女儿的名字,现在租给别人,是否是算女儿的财产,请问下,这些设备和电器等财产应该怎么折旧算,并且另一套房子,是否是女儿的,不予与我们两分配??
房屋你们可以约定当谁,否则就是女儿的,当然也可约定归女儿。设备、电器可一人一半,可估价但要出钱评估。我是益阳市的律师,可帮你13973797388
2012-02-03 14:11:22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