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您好!向您请教,这样冤枉的事到底该怎么办:请看人民日报社的《中国经济周刊》2009年7月13日第27期《北京小汤山镇强拆温室大棚被指“野蛮执法”》一文和12月21日第49期《大棚业主状告小汤山镇政府》一文的报道:镇政府吸引百姓购置日光温室后又突然说日光温室为“变相小产权房”予以摧毁?真正的小产权房不管,却将日光温室当着“变相小产权房”予以野蛮拆毁?摧毁时居然将家具电器全砸入废墟?天子脚下、光天化日之下,对老百姓都如此惨无人道!人民的法院居然也耍赖皮,感觉政府打不赢官司,公然违背诉讼法关于七日内必须答复受理还是不受理的规定,收到诉状后居然七个多月了也不答复,无辜百姓申冤无路怎么办啊!
你们的合法权益应该得到保护。可以起诉解决。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10-03-25 10:3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