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农村合作医疗的医生,因为是三方合伙,而现在法人却要把我们赶走,可是她只退还给我们原始股金,可是我想要回我们十多年来应得的股金分红,有什么办法吗?而且十多年来我们一直在合作医疗里工作,因为有些事情需要有人出面就把法人资让给现在的法人去做,难道这样就代表她成了合作医疗的主人,能把我们赶走,并且不用把十多年来的分红补给我们吗?因为种种原因,她把十多年来的帐目都带走了,而且当初合伙也没什么见证都是三方进行,因为是亲戚,合伙所以也没留的凭证,我感觉很无助,请各位律师帮我想下办法,能让我要回我应得的分红,谢谢
你好!对你的问题,北京殷国丰律师解答如下: 你可以收集你们合作的其它证据,以证明你们合作的事实和应该给你股金分红的事实存在。 北京殷国丰律师 电子邮箱:yinred@126.com QQ:386179688 欢迎来电来函!
2010-03-25 14: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