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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拒绝诉讼(应诉-开庭),以上诉取胜可能吗??

咨询者 : fa117885 - 陕西     时间 : 2010-03-25 18:26:37    状态 : 已解决



拒绝100月工资数额的诉讼(应诉-开庭),以上诉实额98月工资数额起诉取胜可能吗? 我被被告方拖欠100月工资,已经起诉120天了,被告方依然采取不提供拖欠工资表,不应诉、不露面的态度。按照民事诉讼程序,我已经胜诉了。但被告方有某场官司后上诉取胜的经验,如果他们在我胜诉后,上诉时提供拖欠工资表,并且实际工资数目是98个月的数额,是否意味着我由于起诉数额超过应得数额败诉? 依照《民法通则》第四章第一节第五十八条:“下列民事行为无效……(七)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被告方其实是以合法的上诉实现其恶意拖欠工资的非法目的,因此被告方的上诉取胜,依照《民法通则》第四章第一节第五十八条,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我这样理解对吗?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属于无效民事行为,你可以这样理解。

2010-03-25 19:05:04

张宏图   [云南]    13508709534

被告方上诉是不能取胜的,他在一审应当提供证据而不提供,在二审是不能再提供的了,没有证据谈何取胜。

2010-03-25 21:07:16

李红伟   [辽宁]    13009422535

你好。在二审期间提供一审应该提供二没有提供的新的证据的,人民法院不应当支持,所以被告即使上诉也不会因此而胜诉。

2010-03-26 13:5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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