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外地,找了个小姐,之后被便衣警察抓了,但没有捉奸在床,之后被带到当地派出所,要拘留我15天并罚款5000元,由于不想被拘留,所以警察就叫我交了15000元罚金,请问这个处罚是否过重?(注:我是初犯,认错态度良好)
违反法律规定。如需帮助,可来电详询,本律师将提供专业服务。
2012-01-31 20:05:2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你这种情况应当属于情节较轻的一种。
2012-01-31 20: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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