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 你好我家是抚宁县大新寨农村的,去年腊月的时候把家里的一套老房卖给了城镇户口的人,房产证上还没有过户,买卖房屋文书写了,写的20000元。但是没过多长时间村里就广播了大新寨镇要集中拆迁,国家集资给盖楼房消息。据说拆迁补偿的钱物要以老房为依据,这样一来自己会要损失很多。我分析买我房的人提前知道拆迁改建的信息才会高价买走我的房,而且我们镇的某位领导当初也买了一套老房,买房日子还在我家卖房的前几天,这位领导承认知道改建的消息,他的房被卖房的人要回去了,具体不知道用什么方式方法要回去的。这样推算我有理由怀疑买我房的人提前也知道了改建信息,请问我是否可以要回我的房,以何种方式要回比较合适,能否用法律的手段要回?怎么赔偿谢谢!
你家的房屋属于农村的房屋,只能卖给本集体组织的具有农业户口的人员,你卖给了城镇户口的人是违法的,你有权申请确认该买卖合同无效,要回你的房屋,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根据上述第五项的规定,你们的买卖协议是无效的。
2010-03-25 21:32:15
由于你是农村宅基地上建的房子,只可以卖给本集体组织中有农业户口的人,合同内容违法,可以申请确认合同无效,要回房子,然后你再根据违约,承担违约责任即可。
2010-03-26 13:5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