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底为结婚,以我的名义首付买了房(我家里连借带拿出了5万,她家里出了1万),次年初结婚,随即我家里又借了2万拿了1万提前还贷,过后以我和她各自婚前的存款及工资装修共4万。 几年来她一直对性生活推托到现在一直无性生活,我一次次失望到现在已经彻底死心提出离婚。 请问她是否算过错方?想要协议离婚房产该如何处理(一直未办房产证)?谢谢!
你好,可以以此为理由起诉,法院如果查证属实,应该判你们离婚。如果房子是婚前你买的,这套发房子就是你的婚前财产,女方无权分割,但是他可以要回他出的资金。
2012-02-02 11:36:38
你好,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起诉解决。 只要夫妻感情破裂,不需要其他证据即可判决离婚。 共同财产均分。 共同债务均摊。 过错方少分财产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一般情况,结婚后婚前彩礼作为共同财产处理,不能要求退还,如果没有结婚,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 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赔偿损失。要向对方要求补偿,需要对方有过错才行。 如何取证和操作,建议到律所由律师为你提供法律帮助。带上现有的材料。 如需进一步了解或者咨询,欢迎随时与我联系
2012-02-06 12:1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