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由于登记时审查错误而导致结婚登记无效的婚姻,在没有解除之前,男方又和别的女人结婚,该男的重婚罪成立吗?
在法院没有确定该婚姻为无效婚姻的前提下,该婚姻在形式上就是有效的,男方又和别人结婚了,就属于重婚罪。 因为国家机关颁发的结婚证是代表国家的,审查失误是在登记过程中形成的,如果想确定无效,还需当事人申请,否则应该认定为有效。
2010-03-27 09:03: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无效婚姻或者是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因而,对于你所咨询的问题,本律师认为:该种情况不构成重婚罪。
2010-03-27 12:23:39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