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未成年人,被成年人打伤(经法医鉴定)致轻伤害。对方以各种理由拒绝赔偿和应付的法律责任(对方不承认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医鉴定书,要求被害方陪同再去做鉴定的无理要求),我的家境并不好,父母离异后跟母亲一起生活,母亲患有精神疾病。现在事情都搁置一年多了,请问我该怎么办,对方应该负怎样的法律责任?
报警处理,依法追责。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2012-02-03 11:54:01
报警处理,可以自诉,对方应负刑事附带民事责任。但人身损害赔偿时效为一年。
2012-02-03 14:20:33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012-02-03 16:44:18
你好,报警解决。涉嫌故意伤害,法定刑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可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012-02-04 07:4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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