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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务纠纷?

咨询者 : fa118012 - 广东     时间 : 2010-03-27 12:44:06    状态 : 已解决



事情是这样的:帮一个朋友做店面装修方面的,因为是以前跟他做过的朋友,当时就是口头约定的,没有签劳务合同。自己先买材料给他做好,现在装修做完了,他开业有四个多月了,他不肯付款。他打人,砸车,象这样没有合同,能告他们吗?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王子高   [重庆]    15856011150

你说没有签合同,是指书面合同。你可以通过其他证据证明你们之间存在装修的合同关系,比如证言。

2010-03-27 13:12:24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你们属于加工承揽的法律关系,对方不支付加工费用,可以依法起诉要求履行合同的义务,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对支付报酬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定作人应当在承揽人交付工作成果时支付;工作成果部分交付的,定作人应当相应支付。

2010-03-27 16:15:40

沈建魁   [广东]    13760769768

广州沈建魁律师13760769768 答复如下: 可以搜集其他证据起诉对方。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联系本律师。

2010-04-02 01: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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