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三位股东,各占三分之一,其中一位是法人,法人以公司名义借款1000余万,该钱在他个人账户且数目不足以偿还,公司账户为0,那么该法人是否可以转让股权或退股?欠款该如何偿还,公司注册资金是300万,其他股东该如何?
法人应该在偿还完毕债务后退股,该债务属于其个人债务,由其个人偿还。
2012-02-03 12:13:56
既然法人代表以公司名义借款1000余万,该借款应当视为公司债务,法人代表可以转让股权或退股,欠款应当由公司予以偿还。
2012-02-03 13:48:52
有证据证明在法人个人帐户中,应由该法人个人返还,方式可以选择转让股权或退股。协商不成,公司应及时起诉到法院索要。
2012-02-03 14:5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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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04 13:2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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