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2年结婚,因夫妻关系不和,决定离婚。可女方一直不同意。 我2008年有了外遇,2009年自己独自搬出原住地,至今超过2年的时间。 现在,与女方协议离婚,但就对女方的赔偿金额;小孩抚养费多少,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请问:我现在是不是只能起诉离婚了呢? 像我这种情况,法院一般会如何判决呢?
1、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 2、协议离婚是指双方对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后去夫或妻一方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从而离婚; 3、诉讼离婚是指双方就是否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不成协议的情况下,去法院诉讼离婚,由法院对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进行审查。 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不到这一标准的,应不会判离。如达到这一标准,应会判决离婚。 判决离婚时应一并对孩子抚养与财产进行处理: 如对子女抚养问题达不成协议,一般按以下办法判决:孩子未满两周岁随母亲抚养为原则。满两周岁据双方实际条件以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确定抚养权归属。满十周岁应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 财产可协商,不能协商的,婚前个人财产归个人,婚后共同财产一般平分。婚前个人债务个人负担,婚后债务共同负担。
2012-02-03 14:56:48
一、协议不成,可以收集感情破裂的证据到法院诉讼离婚,如无超过20万的财产,案件受理费240元。 二、诉讼离婚案,一般在被告住所地起诉。法院是否准予离婚掌握的尺度“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通常的情况是第一次起诉判决不准予离婚,6个月或一年后再起诉一般会判决准予离婚。 三、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夫妻共同债务平均分担。 四、小孩从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2012-02-04 14:1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