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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了可生活在一起?

咨询者 : fa118034 - 重庆     时间 : 2010-03-27 18:46:58    状态 : 已解决



丈夫没有任何财产在外面发生经济纠纷.法院判决给别人赔偿和妻子有关系吗?

  另外 5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离婚了虽然生活在一起,但是已经不是夫妻关系了,妻子无义务对丈夫的债务承担偿还的义务。

2010-03-27 21:07:33

韦锋   [广东]    13692131086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如果没有特别的约定,应该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就是双方离婚了,也应该由双方共同承担。

2010-03-27 21:09:18

谭江淮   [安徽]    0

离婚后在一起居住,属于非法同居关系。在此期间,丈夫在外所负债务系其个人债务。对此债务,妻子无法定归还义务。

2010-03-27 21:53:17

岳建民   [北京]    13001133676

既已离婚,两人继续生活在一起就属于非法同居关系。在此期间,任何一方与第三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皆与另一方无关。

2010-03-28 16: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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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共同债务妻子就要承担

2010-03-31 14:3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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