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离婚案已判完,执行厅也执行了一年多了,但对方只到现在才给我了很少一部分,请问案件的执行有没有期限?我该怎么做?谢谢
执行案件是有期限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三条规定: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2010-03-28 09:57:39
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这二年。自生效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你已经申请强制执行,建议积极寻找并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申请法院执行。
2010-03-31 11:1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