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1998年购买单位福利房一套,但房产证是2009年5月才发的,4月29日我于一个女人领了结婚证,请问我的这套房属于我的婚前财产吗》
你的房屋产权实际取得时间是1998年,只是2009年下来的房产证,该房屋应该属于你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是《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010-03-28 10:4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