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医院,重伤者在8小时之内没给伤者进行医治,导致伤者病形加重,这家医院有什么责任?
医院迟延治疗导致患者病情加重,应该承担医疗事故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2010-03-28 12:15:43
医院应当给予病人最大限度的救治,这是法定的义务。如果医院对于病情严重或者紧急情况的病人没有及时处理或者医治造成病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对于医院延误的事实有患者一方举证,不是由医院举证,但医院必须就延误不会造成病人病情加重举证。具体请咨询处理医疗纠纷有经验的律师。
2010-03-31 23:4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