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咨询


首页

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一个人牵涉两宗经济案件是否可以在同一地区不同法院判决?

咨询者 : fa118100 - 广东     时间 : 2010-03-28 22:22:38    状态 : 已解决



一个人牵涉两宗经济案件是否可以在同一地区不同法院判决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一个人牵涉两宗经济案件的,两个地区的法院都有管辖权,可以由最初受理案件的法院来同时审理,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2010-03-28 23:18:08

李红伟   [辽宁]    13009422535

你好。要看着两宗经济案件是否有关联,如果有且属于同意诉讼标的的,则由最初受理的法院审判。 如果两宗经济案件本无关联,属于不同的诉讼标的,则由不同的法院分别受理审判。

2010-03-29 17:17:48

沈建魁   [广东]    13760769768

广州沈建魁律师13760769768答复如下: 两个法院都有管辖权,至于是否可以移送到同一法院审理,需要看两案件是否属于同一标底或者同一被告,具体还得由法院决定。

2010-04-02 01:05:32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