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产权属于我外公外婆,但是这是89年的拆迁房,是由我外公外婆还有我母亲共同拆迁所得,当时我母亲怀孕9个月。这几点在拆迁合同中都明确标明的。另外,由于实际情况,我太婆(我母亲的奶奶)也被拆迁入了这套房子,需要另外买4平方米,是由我母亲的单位购买的。请问现在我外公外婆过世,如果拍卖这房子,我和我母亲是否可以要求房子的一半,而另一半为父母遗产,同兄弟姐妹共同继承?
你母亲享有该房子的一定权利。如需帮助,可来电详询,本律师将提供专业服务。
2012-02-05 14:20:46
你父母享有继承权的。 你母亲是否能够要求房产份额的一般就你提及的材料来看,是很难的。
2012-02-06 11: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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