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姥爷快90的人了,姥爷打算把房子,过的我的名下,我就是想问问,现在要是过的我名下,那这房子现在是属于我们共同的财产吗? 如果我们要是离婚了,是不是也有他的一半?还是我自己的?如果是我们共同的,我要是想独自要这房子这么办?请求专家,谢谢!
只要你老爷在办理房屋过户时明确表示该房屋是赠与给你个人的,这套房屋就属于你的个人财产,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2010-03-29 14:04:52
魏律师回答是正确的。可以由你和你姥爷签订赠与协议,明确约定归你个人所有。在过户登记时登记所有权人是你自己。(没有共有人)。(该协议内容可以告知你爱人).法律依据是: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满意请采纳。
2010-03-29 16:5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