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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房如何处理?

咨询者 : fa322879 - 北京     时间 : 2012-02-05 21:00:57    状态 : 已解决



婚前与父母共同居住生活的购买的房子(产权证是我的名字),家里只出了部分钱,现家里父母主张该房属家庭共同财产,这种主张法律会支持吗

  另外 6 位律师回答

殷国丰   [北京]    13611365654

如无其它特别约定,产权证在你名下,应为你个人所有,不属家庭共有财产。

2012-02-05 21:03:55

牛国荣   [北京]    15810115959

没有特殊证据的情况下,父母的主张法律不会支持的。

2012-02-05 21:50:45

潘宇虹   [上海]    15900520906

这种主张一般不会获得支持。 产证登记为你的名字,应属你的个人财产。 若你父母举证购买房子时他们有出资,一般视为他们对你购买房屋的一种借款或赠与行为,最多要求返还该部份的价款及相应增值,房屋仍属你个人所有。

2012-02-05 22:13:00

谷友军   [北京]    15901376758

有可能被支持。

2012-02-05 22:17:20

赵江涛   [北京]    13031008678

您好: 不会支持。 电话:13031008678 E-mail: jiangtaozhao@sina.com 个人网址:http://www.beijingdalvshi.cn 北京赵江涛律师

2012-02-05 23:57:36

袁丽萍   [北京]    18611943978

如没有相关约定的话,房屋是否能认定为家庭共有,取决于你的态度,你不认可,一般不能认定为共有,能证明出资的,按借款对待。

2012-02-06 15: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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