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北京市朝阳区有一个房产,首付是由我父亲和我哥哥共同出资交纳的,按揭部分是由我哥付。因为我哥当时由于长期在国外,户口不在国内,我父亲又超过按揭规定年龄,所以房产证上登记的是我的名字,银行开户贷款也是我的名字,我哥每月将还贷打入这个账户。房子由我哥负责装修,全家一起入住。后我和我哥相继成立家庭,出现矛盾,现在我哥要将该房产归为己有,欲将我告上法庭。请问,这处房产我有权分割吗?我父亲支持我,站在我这一边,但当时没有考虑到会分家,所以凑首付款的时候没有和我哥立字据和签协议,只是在房产公司交款的时候签的我爸名字,这个可以作为证据证明我爸出资了吗?谢谢!
本案属于借名买房的问题。如无借名买房协议,房子属于被借名人即产权登记人,借名人即实际出资人出资按借款处理。 本人曾成功代理多起这类案件,有把握帮您打赢这场官司,将房子归您所有,可与我联系,助您维权!
2012-02-06 13:07:05
根据你陈述的情况,该房产登记在你名下,属于你个人所有,你哥如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当时是借你名字购房,其主张不能获得支持。如你哥起诉,委托律师积极应诉答辩即可。 如需进一步帮助可直接电话联系。
2012-02-06 15:20:45
您好: 你可以主张房产所有权,等待诉讼; 我长期代理房地产案件,可以看我的案例; 如需代理,可以联系我。 电话:13031008678 E-mail: jiangtaozhao@sina.com 个人网址:http://www.beijingdalvshi.cn 北京赵江涛律师
2012-02-06 15:29:03
您好,房屋以房产证登记的产权人为准,您哥哥没有充份证据证明借名购房事实,故您哥哥很难打赢确权案件。如不明可来电详细咨询沈晶律师。
2012-02-07 12:1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