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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产继承?

咨询者 : fa118224 - 江苏     时间 : 2010-03-30 20:13:51    状态 : 已解决



请问:我父亲留有一处房产,他在遗嘱中业已明确在他百年以后将房产赠送于我,可我还有一个哥哥,我想问在我父亲百年以后这个遗嘱有法律效果吗?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你父亲作为财产的所有人有权以遗嘱的方式处分自己的遗产,遗产赠与给了你,你哥哥是无权继承的,你父亲的遗嘱没有违反法律的规定,应该是有效的,法律依据是《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2010-03-30 20:57:17

王琮玮   [北京]    13466629113

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 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因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死亡前还可以加以变更、撤销,所以,遗嘱必须以遗嘱人的死亡作为生效的条件。 你父亲立有遗嘱在他逝后房产归你继承,如果他在世时没有对所立遗嘱进行变更,或者没有对房产进行处分,则在他过世之后,这份遗嘱生效,你有权利独自继承父亲的房产。

2010-03-31 14:50:39

任永建   [江苏]    13814539159

依照法定形式订立的遗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2010-04-03 23:1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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