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八人一起在火锅店聚餐,在聚餐完后,我们出门准备离开的时候,其中一个朋友被一个同在这个火锅店吃饭但我们都不认识的人挑衅,用刀刺伤颈部,《当时当事人没有任何防备,更没有跟凶手之前发生过冲突》现在伤势很严重,有瘫痪可能。凶手目前逃逸,公安正在调查中,请问在场其他人有没有责任?毕竟我们在一起聚餐,我们会不会给当事人民事赔偿?
如果你们劝阻了,就不用承担责任。
2012-02-07 18:12:04
你朋友受伤是因为侵权人的加害,所以无需负责。除非你朋友为保护你们而受伤,你们需要承担公平责任。
2012-02-08 17:52:36
在场其他人只要尽到一般的注意义务,不负责任,具体赔偿有犯罪人承担,火锅店尽到基本安全保障义务也可以免责
2012-02-09 12:53:21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