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没有公证是否有法律效率
遗嘱具有以下种类: 1、公证遗嘱。 到公证处办理,或者请公证处工作人员到家或医院等地办理。 2、自书遗嘱。 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最好按上手印。 3、代书遗嘱。 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4、录音形式立的遗嘱。 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5、口头遗嘱。 只有情况危急时才能立口头遗嘱,危急情况解除后,口头遗嘱无效。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以上3、4、5中见证人必须是与遗嘱没有利害关系的成年人,如朋友、邻居、医生、护士、律师等。继承人、受遗赠人都不能作为见证人。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如果遗嘱不符合上述形式,即使能证明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也无效,继承人只能按照法定顺序分配遗产。
2010-03-31 14:58:11
遗嘱本身不需要公证,但是如果前一份遗嘱公证了,后一份遗嘱想撤销前一份遗嘱的,后一份的遗嘱必须公证,法律依据是《继承法》第二十条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2010-03-31 17:3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