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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哺乳期间如果单位不续签合同,我应该得到什么样的赔偿??

咨询者 : fa323636 - 北京     时间 : 2012-02-08 10:00:44    状态 : 已解决



我是2010年9月6日与单位签的两年合同,到2012年9月5日到期。我于2011年6月怀孕,单位考虑孕妇上班不方便,所以要求整个孕期请事假,没有工资,但每个月都给上保险。我预产期在2012年4月份,单位的产假是4个月,也就是到2012年8月份我就该上班了,单位现在不景气,正在载人,而我的合同还有一个月就到期了,我的哺乳期是到2013年4月结束,我的问题是:1,如果我的合同到期后单位拒绝续签合同,我应该得到什么样的赔偿?2,如果单位跟我续签合同到我哺乳期结束,那我应该得到什么样的赔偿?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全中胜   [北京]    13910669621

即使到期也不允许解除,到哺乳期结束解除就没什么办法了

2012-02-08 10:20:40

赵江涛   [北京]    13031008678

您好: 没有工资违法,可以投诉。 电话:13031008678 E-mail: jiangtaozhao@sina.com 个人网址:http://www.beijingdalvshi.cn 北京赵江涛律师

2012-02-08 15:18:01

牛国荣   [北京]    15810115959

1、单位属于违法解雇,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双倍工资赔偿金,补缴社保费用,支付最低生活费等。 2、支付经济补偿金

2012-02-08 19:5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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