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单位修建工程时经过一处自然保护区,按规定需要进行生态补偿,但政府并没有出台补偿标准,请问如何补偿?前期请环科院编制了一个专篇,提出了一个补偿费用,该专篇也经环保厅审核通过了,但工程占地面积有所变化,是否可以作为补偿依据?另外能否提供生态补偿的合同范本?谢谢!
你好,范本可以从网上搜索。
2012-02-08 22: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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