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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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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子占用别人的地方,别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要回去??

咨询者 : fa118298 - 山东     时间 : 2010-03-31 16:58:33    状态 : 已解决



丁老师你好,我买了一处房子是长期租赁五十年,这期限合法吗? 这房子是七十年代建的,靠着一个单位,占用这个单位约一点五米的地方,单位的负责人也是同意的。现在,这个单位转卖给个人,请问在什么情况下,这个人能要回这一点五米的地方?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丛伟华   [广东]    13609037783

1、租赁期法定20年,50年违法,可以用期满续约20年替代;2、1.5平米土地使用权人可以随时索要,你可以用原使用人同意,并支付租金方式抗辩、解决。

2010-03-31 17:21:55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1.租期是50年是违法的,最长不得超过20年。 2.已经卖给个人了,个人随时有权要回这个地方。

2010-03-31 18:06:28

单薇   [天津]    15002265971

你的整个交易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因为租赁人没有权利出卖房屋。单薇律师QQ号码760187599

2010-03-31 18:2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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