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老师你好,我买了一处房子是长期租赁五十年,这期限合法吗? 这房子是七十年代建的,靠着一个单位,占用这个单位约一点五米的地方,单位的负责人也是同意的。现在,这个单位转卖给个人,请问在什么情况下,这个人能要回这一点五米的地方?
1、租赁期法定20年,50年违法,可以用期满续约20年替代;2、1.5平米土地使用权人可以随时索要,你可以用原使用人同意,并支付租金方式抗辩、解决。
2010-03-31 17:21:55
1.租期是50年是违法的,最长不得超过20年。 2.已经卖给个人了,个人随时有权要回这个地方。
2010-03-31 18:06:28
你的整个交易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因为租赁人没有权利出卖房屋。单薇律师QQ号码760187599
2010-03-31 18:2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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