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起诉了政府下面的一个事业单位(文化中心),案件起诉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案子送到法院已经超过了六个月,因为,在诉前调解时被告不到庭,法院一直不预立案。法院只是来电话告知我:不预立案。也没有依法出具《不预立案裁定书》。我便向市人大和市高级法院提出了出面申诉。答复都是:由基层法院处理解决。二个月过去了,基层法院还是没有“动静”。我该如何处理?再问:向上级机关提出申诉时,要不要把《起诉书》一同寄往上诉机关?谢谢。
建议你将起诉事由简单介绍一下,方便本律师全面判断法院的行为。 此外,法院不予立案的理由是什么?
2012-02-08 14:42:34
建议带齐资料和律师面谈。
2012-02-09 10: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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