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处土地房产,交予开发商代为开发,签有合同,今年六月交工,但至今位置未有动工,并且未经我们同意,交予他人开发,私自代签合同,这种情况下我们该怎么办。(土地证与房山证在开发商手中)
你好,既然有合同,那么就依据合同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责任,虽然证件在他们手里,但是不用担心,这些东西都可以到房管局调取的。
2012-02-08 22: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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