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发生在2004年,我为了维护厂的利益,点破了我厂多年以来没有捣毁的关系网,为厂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一百多万元,事情发生以后并且通过了地方基层公安局,后因官员串联,并知其我无家庭背景,且又是一个离异的弱女子,官员唆使我厂员工朱建安,在我平时上班喝茶的杯中,放泻药巴豆粉。致使我腹痛腹泻难忍。我可以单独以这件事情为由。到法院起诉吗//请律师指点。
结婚需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才能保证在法律上是合法有效的婚姻。仅举行婚礼,而未办理婚姻登记,在法律上不承认是合法的发。
2010-04-02 10:2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