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经过:甲乙二人互不认识,甲为23岁学生,乙无业,20岁。某天深夜2点左右,甲将父亲的车停在路边下车吃夜宵,与乙相遇后二人在街边因喝酒后的口角发生抓扯,甲拿车钥匙将乙打伤,致乙头部缝针。当晚乙以甲抢劫为名向派出所报案,称自己手机被甲抢走,还用水果刀将他弄伤。甲于第二天下午离开当地到另一城市上课。第三天下午乙发现甲的汽车后向派出所报案,派出所随即扣留该汽车,以抢劫罪立,并称需缴纳10000块保证金才可取车。但事实上甲并未抢劫,二人在抓扯发生后均离开现场。公安局到底有没有权利扣车呢?甲现在未在案发当地(因不想造成更大影响),请问有必要回该地澄清事实吗?如果需要甲出面,请问该如何解释?
首先汽车并不是涉案物品,所以派出所扣留汽车不对。 其次,如果对方报案,派出所已立案,甲应当澄清事实,让派出所撤销案件。否则,会很麻烦。
2010-04-02 09:57:06
派出所扣押车辆行为违法,此车不属于作案工具,公安机关无权扣押。针对案件事实,若是您所陈述的是事实,有必要向公安机关说清事实。
2010-04-02 10:08:08
如果公安机关已正式立案,可主动与公安机关联系,讲情事实,相信公安机关不会草率处理案件,目前,由于你存在嫌疑,有一定麻烦,不过,要追究刑事责任,必须有犯罪证据.至于扣押你的车子,好像没有法律依据.
2010-04-02 10:1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