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前段时间出了一桩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处理好了责任全在肇事方,也已经在交警那里协商好了,3个月了车一直拿不出来,只是因为肇事方不拿钱出来去修理厂提车,他让我去找保险公司,可是保险公司说那个钱是要肇事方垫钱提车,再去报销,找交警,交警说事情已经处理好了,已经与他们无关了,请问这种情况我该去找谁?
为了减少自己的损失,尽快拿回自己的车辆,在与肇事方协商无果的前提下,可以自己垫付费用先行拿回自己的车辆,保留好修车费的票据及其他相关费用损失方面的票据,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肇事方支付自己已经垫付的费用并赔偿损失、承担诉讼费用等,法院一般会支持的!
2012-02-09 21:0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