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纠纷,因为拒交物业费被物业起诉了,可是我们除了用这个方法维权外,没有别的途径,知道这个官司机会不大,但也不想放弃这次维权的机会,不知有没有律师愿意接?
你好!对你的问题,北京殷国丰律师解答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六条规定:“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根据以上规定,如果物业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服务合同的约定,你们有权拒交物业费。 具体你们能否胜诉,则要依合同约定及双方的举证情况而定。 如需帮忙,可以与我联系 北京殷国丰律师 电话:13611365654 010-86839523 电子邮箱:yinred@126.com QQ:386179688 欢迎来电来函!
2010-04-02 16:04:21
你们拒绝缴纳物业费是有原因,是因为物业公司不履行法定的义务,你们有权行使合同法规定的同时履行抗辩权,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六十六条规定: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可以办理此案。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10-04-03 11: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