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承兑第五背书人,我的下家第七背书人在承兑到期日2012/1/19托收时被银行告知,此承兑已经在2011/12/12被其他公司报失(承兑背书没有此公司的背书),我想知道事情要怎么解决?承兑可以往上家退?还是最后背书收款人去解决问题?谢谢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你(持票人)可以向汇票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行使追索权,但你需要提供拒绝承兑证明。也就是说你可以行使向上任何一家主张付款的权利。
2012-02-10 12:32:58
可以起诉报失公司的,
2012-02-10 13:26:03
你可以向汇票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行使追索权,但你需要提供拒绝承兑证明。也就是说你可以起诉以上任何一家主张付款。
2012-02-11 16:0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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