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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领导利用权利扣老百姓占地补偿款?

咨询者 : fa118482 - 辽宁     时间 : 2010-04-03 11:12:06    状态 : 已解决



您好,我是辽中县管辖内太平村,村民,我们村于2008年土地动迁,动迁款每亩地24700元,人口份每人8500元,就在我们家去取钱的时候,村领导就以我们家以前欠村里17000元钱土地租金为由,在加上2分5的利息滚了四五年滚到50000多,现还不够扣的呢,请问这是放高利贷吗?我们欠的地租金钱村里直接这么扣算犯法吗,我们村民欠村里这钱的有好几十户,都被扣了,老百姓都不敢吱声?请问我们应该向哪些部门反应呢?求求哪些好心的律师帮帮我们百姓吧.

  另外 5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村领导的行为属于职务侵占行为,法律依据是《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010-04-03 11:59:56

李庆丰   [辽宁]    13704169695

你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请求给付。如果你们自己起诉有困难,可以聘请律师为你们服务。提示:律师服务不受地域限制。

2010-04-03 16:01:51

程向云   [北京]    13146603833

您好,你们欠村土地租金和这次每人按份的动迁款是两个法律关系,不能混淆。如果你们同意可以一起结算,否则,不能一起算。解决不成可以诉讼解决。

2010-04-03 16:48:46

杨汉卿   [北京]    18611337988

村委会对补偿性质的款项,不能以任何理由扣押。建议向上级政府投诉或去法院起诉。

2010-04-03 19:08:58

仲玉华   [黑龙江]    15146366977

你好。你和同一情况的村民应该起诉村委会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土地补偿费应平等分配,这与你们欠村里地租是两回事。在你们没有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村委会无权这么做。

2010-04-05 19:4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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