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爱人分居一年多了,我们一直在离婚当中,他有女人了,可是我没有证据。和他协商离婚,他不同意,他想让我什么财产都分不到。我去年七月起诉过一 次,没有离成,因为我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我们分居和感情分裂, 我们有财产一个门市,一个修理小厂子,还有一个住宅。孩子今年15.住宅是贷款的,已经还三年多了。一直都是我在还。房屋上名字都是他的名字,我想问一下,这和现行的婚姻法有冲突吗?我将如何才能保护我的合法权力。
建议再次起诉离婚,房子是他的名,你也有权分割,。
2012-02-10 18:35:12
按你说的建议再次起诉,房产和门市均有你的一半
2012-02-10 19:07:38
可要求平分财产。 本人作为婚姻家庭方面的专业律师,有丰富的离婚案件处理实务经验,可与我联系,助您维权
2012-02-10 1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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