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伤残,确定为五级伤残.我可不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抚慰金.我因三根手指被切断,没有接上.我可不可以要求厂方给我安装假肢.假肢国家安全使用年限为四年,我今年三十周岁,我该要求厂方给我安装几次假肢的费用.安装费用包不包括去外地的食宿费.
《工伤保险条例》的伤残待遇没有精神抚慰金这一项。故,你不可以要求精神抚慰金。你是否需要安装假肢及假肢更换次数,你都可以申请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认定。 .
2010-04-04 21:15:22
你好。你不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因为工伤保险条例中的工伤待遇没有规定。是否可以要求安假肢、安假肢的费用以及每次假肢的使用年限,可以通过鉴定来确定。你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解决你的问题。
2010-04-05 19:52:01
可以按照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要求支付抚养费,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2010-04-06 15:3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