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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爷爷有两子两女,其中一子一女已亡,请问如何分担赡养费?

咨询者 : fa118540 - 黑龙江     时间 : 2010-04-04 21:16:02    状态 : 已解决



我爷爷有两子两女,其中大女儿和四儿子死亡,配偶均在,上下二女儿和三儿子,目前我爷爷住在三儿子那,生活起居和生活费均由三儿子个人在照料承担。我爷爷是黑龙江省农村人,请问二女儿应该付多少赡养费每月?大女儿和四儿子配偶有义务拿出赡养费吗?请帮忙回答,谢谢!2010年4月4日(PS:由于二女儿坚持只拿出100月每月,而老人每月生活费最起码需要600元每月。三儿子准备将其告上法庭。请问庭审费用可以在诉状里申请由二女儿承担吗?)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蔡文明   [福建]    13788822295

可以。

2010-04-05 15:00:35

杨汉卿   [北京]    18611337988

根据婚姻法规定,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去逝子女的配偶没有赡养义务。根据你的情况,老人的赡养费由在世的子女负担。亲自照顾老人的可以适当小出一些费用。诉讼请求可以要求被告承担诉讼费。

2010-04-05 18:58:09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应该由在世的子女承担赡养老人的义务。

2010-04-06 15:2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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