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同学,他爸爸得了肝癌,可能没有多长时间了。她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姐姐,是他爸爸和他前妻的女儿。我想问一下: 1.她姐姐有工作,从来没有尽过赡养他爸爸的义务,而且每次一找他爸爸就是要钱。在这种情况下,我同学可不可以不分财产给她。 2.如果要打官司的话,我需要准备什么样的证据,胜算有多大。 3.我想问一下赡养义务都包括什么,做了些什么才能算是尽了赡养义务。 4.如果他爸爸口头订立了遗嘱,需要有什么条件才能生效。 5.如果她姐姐一直不来要遗产,多长时间能够视为自动放弃。 希望律师能尽早答复我,谢谢!
1、可以,对未尽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不分或少分遗产。 2、收集遗产的所有证据。 3、一般来讲就是对老人的照顾。 4、如果是口头遗嘱,需要两个上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5、2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2012-02-12 14:3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