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手机电池没怎么用就坏了,我打客服电话他们说距离买的时间过了半年就不给换了。我想知道这是法律上规定的免责,还是他们自己定的。我问他们客服是不只要过了半年时间不论是否是电池质量问题都不给换,他们就是不正面回答,这让我觉得有问题。
根据产品质量法规定,消费者有权要求销售者更换。 产品质量法规定L 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2010-04-06 22:29:33
对方存在商业欺诈,你有权要求双倍赔偿你的损失,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2010-04-07 00:11:15
商品一般都有质量保证期,手机电池也一样。你买的电池应该由三包服务卡以及使用说明还应该由合格证书。上面对质保期会有明确说明。如果在质保期内产品因质量问题损坏那么生厂商应该履行三包的售后服务,如果超过质保期一般厂家是不再提供三包服务的,但可以有偿为你提供新产品。 另外电池损坏的原因是属于产品质量问题还是其他问题(例如你操作使用不当)是需要进行检测鉴定的。经过鉴定以鉴定结论为准。
2010-04-09 09:0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