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县城的女孩,我找了一份卖东西的店面,去年我因卖东西收到6000假币,当时我说报警,老板说不用,说报警也没用,只会让店子的名誉很低,说至于我承担多少他要和股东商量,也没说具体我要赔多少,于是现在过了3个月了,我不想在这做了,老板说我每在这做1个月抵消100,要我赔5700元,老板说要我体谅他们做生意不容易,可是我是打工的,他们平时待我也还好,我又不想得罪他们,有点矛盾,不知道该怎么办啊,请各位律师帮帮忙吧,谢谢了
现在报警,让老板把假币拿出来。
2012-02-13 14:31:27
你可以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2012-02-15 18:45:22
你体谅他,他不体谅你。协商一下是否走法律路径
2012-02-15 19: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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